你所在的位置: 首页 >  物流通道 >  公路
公路大修须提前5天公告
来源:新华日报 发布时间:2013-08-15 浏览数: 标签: 公路大修 公告

  如何在修路的同时,最大程度地减少对交通的干扰?省交通厅昨起就《江苏省公路施工路段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集意见。

 

  征求意见稿明确,涉路施工作业需要封闭公路的,或占用半幅公路进行作业,作业长度在2公里以上,作业期限超过30日的,除紧急情况外,施工单位应当报请公路管理机构在作业开始之日前5日向社会公告,明确绕行线路,并由施工单位在绕行处设置标志。

 

    不能绕行的,应当修建临时道路。

 

    施工作业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经常发生半小时以上交通堵塞的,公路管理机构应当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专题研究,调整施工作业时间,完善施工路段现场管理和交通组织方案,并督促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实施。

分享到:
上一篇:重庆高速启动整车称重 货车跳秤行不通 下一篇:青海:可可西里湖泊逼近青藏公路

市州分站

网站链接

版权所有:四川省人民政府口岸与物流办公室 技术支持: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网站维护:四川省物流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4008033669 网站留言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40236 蜀ICP备12000086号-1 www.scswl.cn
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
单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