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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明年9月底前水毁公路或高于灾前水平
来源:中国公路网 发布时间:2013-09-12 浏览数: 标签: 吉林 水毁公路 灾前水平

  11日,记者从吉林省交通运输厅了解到,为尽快恢复水毁交通基础设施,保障交通运输安全畅通,按照灾后恢复重建的工作安排,省交通运输厅派出公路专家组,深入全省受灾较重的吉林、白山、辽源等地区,为加快恢复重建提供技术和政策等方面指导和支持。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对水毁公路恢复重建项目给予投资政策倾斜:国省干线抢险保通和水毁重建项目给予全额投资;县级公路水毁重建项目执行“十二五”投资补助标准;乡村公路水泥路、沥青路、砖路、条石路每公里分别给予25万元、20万元、11万元、11万元投资;全毁农村公路大中桥和小桥每延米分别给予2.4万元和2万元投资;农村公路抢险保通的大中桥和小桥每座分别给予2.4万元和1.2万元的投资补助。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对恢复重建项目提出明确要求:2013年年底,国省干线公路、重要旅游公路完成路基、小桥、涵洞工程,完成大中桥梁下部工程及必要的安保工程;农村公路基本完成路基、小桥涵。争取2014年9月底前水毁公路全部达到或高于灾前水平。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要求各地实事求是核实灾情,对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市(州)、县(市、区)将不适用上述投资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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