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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清理公路工程保证金 主要对象为在建高速
来源:中国公路网 发布时间:2013-09-30 浏览数:

  日前,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保证金专项清理工作,取消无上位法依据的保证金。此次清理的对象,主要是在建高速公路。

 

  专项清理工作分情况排查和整顿清理两阶段进行,9月30日之前完成排查,清理整顿于11月底前全面完成。届时,公路建设项目将仅保留投标、履约、预付款、质量、民工工资5种具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且均应按规定标准收取,按规定时限返还。

 

  除民工工资保证金以现金形式收取外,其余保证金均由施工企业自主选择保函或现金等支付形式,建设管理单位不得指定或变相指定支付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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