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政府出台《广东省普通干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到2015年年底,消除公路路域“脏、乱、差、堵”等现象,实现交通标志前后500米无广告,无违法跨越和穿越公路的构造物,无违法非公路标志,无摆摊设点和打谷晒场,无堆积物占道。
此次整治的对象为全省普通干线公路,以及出省通道公路边界路段和其他普通干线公路穿村镇、穿城区路段。
广东省政府要求,对公路沿线非公路标牌,包括在路内以跨路门架等形式占用设置、在路外擅自设置或未按规范要求设置,以及弯道内侧设置明显影响行车视线的,必须拆除或迁移;对经许可设置但已破损陈旧的,要责成设置者限期刷新整修。
干线公路上要设置警示标志和道口标柱,支路要设置减速让行或停车让行标志。干线公路之间、干线公路与其他县道的交叉路口,要设置指路标志。道路接入干线公路的交叉口,要进行硬化。乡道道口处,要设置减速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