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成都市区到双流国际机场的高速路不足12公里,每次收取过路费20元,一收就长达13年——这条市民口中的“天府第一贵路”在车主多次呼吁后,才在2012年下调至14元。今后类似的问题,在四川省即将实施的高速公路收费体制改革中,或将得到较快解决。
近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四川省高速公路条例(草案)》,明确提出了收费费率动态调整、新建公路延长建设期相应抵扣收费期等多项改革措施。
去年11月,四川启动了高速公路运营服务质量考评工作,为出台全国首套与运营服务质量直接挂钩的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预热。而本次审议的条例草案,亦明确了高速公路收费标准与服务水平的相关性,提出建立高速公路收费费率动态调整机制,规定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实际收费费率在省人民政府审查批准的收费标准基础上,根据道路技术状况和综合服务水平动态调整,为社会公众提供畅通、安全、高效、便捷、舒适的高速公路公共产品。
四川省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道路技术状况和综合服务水平与收费费率挂钩,体现了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社会公众对高速综合服务水平的评价也使费率调整获得了更多合法性和正当性,是具有创新性的高速公路行业管理手段。
高速公路建设方面,条例还规定高速公路应严格执行批准工期,不得擅自延长或缩短。因特许经营高速公路项目投资人或法人自身原因造成项目建设期延长,延长的建设期相应抵扣收费期。
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目前该条例还处于审议阶段,作为地方性法规在未出台前还面临诸多调整,更多内容现在不便透露。而不少市民对四川省本次高速公路收费体制改革表示十分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