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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加强全省汽车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工作
来源: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航务局 发布时间:2012-12-15 浏览数: 标签: 全省,汽车,渡口

一是加强汽车渡口渡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省各级航务海事机构要立即开展汽车渡口渡船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辖区汽车渡口渡船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汽车渡船适航情况、船员适任情况,车辆载运系固绑扎是否有效、装载危险品车辆的汽车渡船是否持有适装证书等,针对排查的安全隐患,要认真疏理,查明原因,制定措施,明确时限,加快整改;

二是强化车渡船舶安全监督管理。各级航务海事机构要督促船舶生产经营单位,船舶所在乡镇加强对汽车渡口渡船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六不发航”制度的相关要求, 进一步强化对船舶的配载管理,严肃处理辖区船舶超载运行的违法行为。当前正值枯水雾期,各地要督促船舶船员根据航道条件适当减载,杜绝船舶超载、载运剧毒危险化学品等违法行为。装载危险货物的车辆,适装的汽车渡船要单车单渡。

三是加强渡口现场管理。各地要加强对车渡船渡口的现场管理,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划定车渡船人员站立区域,并加强车辆上下车渡船的秩序管理,做到随船车辆先上后下,随车人员后上先下,严禁非随车人员通过车渡船舶横渡。对未经批准或虽经整治但仍不具备安全条件的汽车渡口要坚决予以取缔。做到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不开航、船舶超载和受载不均不开航、恶劣天气影响航行安全不开航,航行中主动避让不抢航,确保汽车渡运安全。

四是强化应急职守工作。各地要结合船舶自救互救机制的建设,加强应急职守工作,保证各项水上交通安全信息传递渠道畅通,确保险情出现时,救援工作能够及时、有序、快速的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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