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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港航局加快推进水运业发展意见起草工作
来源: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时间:2013-02-08 浏览数: 标签: 绍兴 水运

  为认真贯彻落实绍兴市市长钱建民批示精神,抓住市政府高度重视水运发展的有利时机,借势借力实现绍兴港航的跨越式发展,根据市交通运输局的整体部署,绍兴市港航局抓紧时间落实水运业发展意见起草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1月24日,该局组织召开意见起草工作布置会议,确定意见起草基本时间表,分解主要任务;1月25日,该局专门发文成立以刘丽华局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及下属各港航处(局)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意见起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意见起草工作。

 

  二是广泛征求意见。为更好地推进意见起草工作,绍兴市港航局于1月25日专门发函征求各港航处(局)意见,在水运基础设施、水运产业发展、水运市场监管等方面,要求各处结合本地实际,提出相关目标和意见建议。各处也积极响应,认真组织人员进行讨论,并陆续反馈相关建议。

 

  三是注重资料收集。绍兴市港航局一方面积极了解国家、省市有关内河水运的政策方针,整理港航发展“十二五”规划和《绍兴港总体规划》等规划内容,确定基本目标。另一方面积极收集其他地区水运产业发展经验及有关政策举措,学习相关行业做法,借鉴成功经验,做了大量意见起草的前期准备工作。

 

  四是快速有序推进。由于此次意见起草时间紧、任务重,该局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署,制定了意见起草的工作安排表和任务分解表,明确具体时间、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和责任部门。1月底前完成了意见的提纲起草工作;2月5日,完成了意见初步框架的起草工作;2月6日,专门召开小组讨论会,确定意见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具体意见的基本框架和大致内容,并要求在节前完成指导性意见部分的内容起草,在2月21日前,完成各块内容的具体政策措施和优惠举措起草工作,争取在2月底前形成意见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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