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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湾水域进出港航道实施船舶定线制 台州首条海上高速诞生
来源:浙江在线 发布时间:2014-06-27 浏览数: 标签: 港航道 定线制 船舶

  记者从台州海事局获悉,从7月1起,乐清湾水域进出港航道将实施船舶定线制。海事部门提醒与定线制相关的船舶、船公司、港航、乡镇政府,及时了解、掌握定线制的相关内容与要求,更新海图,保障乐清湾水域船舶航行和港口生产安全。

 

  船舶定线制是由海事部门用法规或推荐的形式指定船舶在海上某些区域航行时应遵循或采用的航线、航路或通航分道,通俗地讲就是海上“高速公路”。

 

  《乐清湾水域船舶定线制》和《乐清湾水域船舶报告制》(以下简称“两制”)已经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正式公告,浙江海事局为此专门发布了《乐清湾水域船舶定线制管理规定》,上述公告、规定(简称“两制一定”)将于2014年7月1日起生效施行。

 

  乐清湾水域船舶定线制与报告制,南起乐清湾外进港航道Y4号灯浮,北止Y18号灯浮,由3个分道通航制、2个警戒区和若干沿海通航带组成,全长16海里。乐清湾水域进出港航道船舶定线制是浙江海域第二条,台州海域首条船舶定线制。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路早在2010年8月就实施了船舶定线制。

 

  位于乐清湾水域的大麦屿港区是传统避风良港,是中国航海学会推荐的我国八大避风锚地之一。乐清湾水域内有华能玉环电厂、浙能乐清电厂等临港型企业,以及众多造船企业,乐清湾跨海大桥等大型涉海工程的启动,进出乐清湾水域的大型电煤船舶、台台直航船舶、施工作业船舶、集装箱船舶频繁,船舶进出港流量大,通航环境复杂。

 

  乐清湾水域船舶定线制的实施,将规范该海域船舶的航行秩序,明确了船舶之间的交通关系,将有效减少船舶碰撞事故,降低客运、船舶油污染和通航的安全风险,保障海上人身财产安全,保护海洋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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