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6日从南通市商务局获悉,国务院批准设立南通综合保税区,封关验收后不再保留南通出口加工区,南通由此成为全省第8个、全国第31个综合保税区。除保留原有的保税加工、保税仓储、国际采购与配送等6大功能外,该综合保税区将新增口岸作业、展览展示和对外贸易3大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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