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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海关与福建省商务厅合作 共同推进福建自贸区申报
来源:福州日报 发布时间:2014-08-12 浏览数: 标签: 自贸区申报 榕海关 福建省商务厅

  昨日上午,福州海关与福建省商务厅共同签署合作备忘录,以推动福建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增进闽台交流合作。

 

  根据合作备忘录,福州海关和福建省商务厅将在促进福建省对外开放、拓展闽台交流合作、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支持企业创新发展、促进特殊监管区域科学发展、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加强信息共享服务等十个方面加强合作。

 

  在促进对外开放方面,今后双方将共同推进福建自贸区的申报及建设、平潭综合实验区正式封关运作之后的开发建设,以及推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14项海关监管创新制度在福州关区的复制推广;在提升贸易便利水平方面,今后区域通关、关检合作“三个一”、分类查验等各项通关制度改革将得到进一步深化;同时双方还将共同推动平潭、福州等地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试点建设,支持平潭利用政策与区位优势拓展闽台电子商务合作。

 

  此外,在拓展闽台交流合作方面,双方表示将共同支持平潭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建设发展;为福清南青屿等口岸纳入后续批次试行更开放管理措施对台小额贸易口岸名单提供必要支持,放开船舶吨位和交易金额限制等。同时,福州海关正在探索建立与台湾基隆海关的关务合作机制,进一步推进两岸海关的执法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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