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住建厅联合下发《关于开展申报全国示范物流园区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正式启动申报全国示范物流园区。
《通知》提出,到2020年,将分批评定省级示范物流园区20个以上。通过试点示范,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符合四川实际的物流园区建设运营模式,逐步建立形成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功能齐全、绿色高效的全省物流园区网络体系。
《通知》把示范物流园区分为货运枢纽型、商贸服务型、生产服务型、农贸服务型、口岸服务型、综合服务型等六种类型。
《通知》还要求申报的园区必须满足4个基本要求:
一、园区具有较好的区位和交通条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物流业发展规划、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等,在安全、节能、环保等方面符合国家相关规划和标准;
二、园区已制定自身发展规划,具有公共服务属性并有统一的运营管理机构,制度健全,实际运营年限不低于1年,且期间没有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三、园区满足《四川省物流园区发展规划》要求,具有完善的基础社会和较强的货运物流服务能力,聚集了一定数量的物流企业,运营效率较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较高,对当地经济发展具有支撑保障作用。同时,具备应急物资大规模快速集散、中转能力。
四、《四川省物流园区发展规划》中一级或二级物流园区布局城市所在地的物流园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重大战略设计的物流园区,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申报。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