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安县商贸物流园区顺利通过省国土、住建等部门的实地考察和规划认定,依据国家发改委等三部委《关于开展物流园区示范工作的通知》和《江苏省省级示范物流园区申报认定暂行办法》要求,经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环节后,3月7日正式被省发改委批准为江苏省省级示范物流园区。
2015年,海安商贸物流产业园区集聚区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11.2亿元,同比增长66.6%;实现服务业税收9.9亿元,同比增长21.5%;大运物流、粮食仓储周转交易中心、棉花集散基地等8个亿元重点项目先后开工建设,润安仓储、华润冷链、联发纺织材料等7个项目先后竣工运营;集聚区核心区基础设施及重点项目全年完成投资50.6亿元;集聚区新注册企业、商户417家,其中各级总代理、总经销107家;集聚区新增应税销售超千万元企业34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