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递贵重物品时,将邮递过程拍摄下来也许是个不错的选择。
男子张在省城一家公司上班。半个月前,张从网上一个深圳的卖家手中,买了一部手机。由于手机出现故障,张向卖家申请换货,卖家爽快地答应了。几天后,张通过快递,将这部价值2000元的手机寄往深圳。
张说,由于他和快递员很熟,所以当快递员来收件的时候,他直接把没有包装的手机给了快递员。快递单页上只是写了收件方的名字、自己的地址及联系方式,除此之外,他未在单页上注明快递物品名称,也未对物品保价。
5月8日,快件到了深圳。当天,张从收件方得知,快递包装盒里装的竟是一块石头。价值2000元的手机转眼间变成了石头,这事令张无法接受。随后,他向快递公司反映了这一情况。快递公司的答复是:张交给快递员的物品放在包装盒中,收件员不知道里面装的是手机。深圳方面的回复是:当时派件的快递员在场,收件方当场打开包装,发现里面装的是石头。由于张未对快递物品保价,快递公司称,他们根据相关规定,只能以5倍运费赔偿,即支付75元赔偿款。
张觉得很不公平,便来咨询法官,希望提起诉讼。法官回复说,张可以提起诉讼,但需要证明自己邮寄的确实是手机。张说,自己寄件时没有其他人在场,快递单上也没有填写邮寄的是手机,证明起来十分困难。
律师提醒广大寄件人,如实为寄送物品保价,可以在物品损坏或丢失的情况下,减少自己的损失。同时,最好在快递单页上填写寄送的物品名称,以方便收件方核实内件物品与单页上的名称是否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