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邮政局和省政府的相关工作部署,充分发挥省以下邮政监管机构作用,保障邮政普遍服务水平,日前,安徽省邮政管理局向各市邮政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做好撤销提供邮政普遍服务营业场所行政审批及相关备案工作的意见》。
《意见》全文共十二条,明确了“邮政企业撤销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营业场所审批”和“撤销不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营业场所”等三项备案工作由各市邮政管理局负责实施,从审批受理流程、实地核查、征求意见、风险防控、公示内容、上下联动等方面对撤销提供邮政普遍服务营业场所的行政审批做出具体规定,并设计出一整套相关表格和文书,规范行政审批工作。
同时,《意见》在实地核查和风险防控两方面进行了新的探索。一是实地核查方面。需赴邮政营业场所查清情况。涉及重大公共利益需要听证的,应向社会公告。二是风险防控方面。市局加强对行政审批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