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在的位置: 首页 >  物流通道 >  快递
湖北宜昌局出台文件 实施快递运单集中销毁
来源:邮政网 发布时间:2013-10-30 浏览数:

  近日,湖北宜昌市邮政管理局制定了《宜昌市快递运单集中销毁监管实施办法(暂行)》,正式实施快递运单集中销毁制度。

 

  《办法》规定,将按照“定时回收、定点销毁、现场监督、过程管控”的原则,对快递运单销毁实施监管。每三个月由指定销毁厂家到有待销毁快递运单的快递企业上门回收,实行集中销毁,由邮政管理部门执法人员现场监督。

 

  《办法》明确了快递企业对寄递服务信息安全的责任、从业人员信息安全保密的义务,以及实行集中销毁的快递企业、销毁厂家、监管部门三方的责任,对运单销毁过程中的交接、运输、保管、监督、记录等各环节作出了规定,还对以电子数据形式记录的快递运单的安全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

分享到:
上一篇:西安局抓好“四个提前” 启动快递业务旺季服务保障工作 下一篇:全国邮政行业统计报表制度布置会议在浙江召开

市州分站

网站链接

版权所有:四川省人民政府口岸与物流办公室 技术支持: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网站维护:四川省物流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4008033669 网站留言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40236 蜀ICP备12000086号-1 www.scswl.cn
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
单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