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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甩挂运输发展初具规模
来源:辽宁省交通厅 发布时间:2013-01-23 浏览数: 标签: 甩挂 运输 规模

  2010年辽宁省局制定出台了《辽宁省开展甩挂运输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标志着辽宁省甩挂运输试点工作正式启动,经过两年时间试点工作,辽宁省甩挂运输得到快速发展,截至2012年底,辽宁省共有沈阳、大连、鞍山、抚顺、锦州、营口、盘锦、绥中8个市县,26家物流企业开展了甩挂运输,甩挂企业数量在全国排名位于前列,其中交通运输部及国家发改委联合试点企业1家,交通运输部及财政部联合试点企业2家,预计可获国家甩挂试点补助资金约1000万元。省级试点企业13家。普货甩挂运输企业18家,危货企业8家。陆海甩挂企业4家,陆路甩挂企业22家。

 

  截至2012年,辽宁省完成甩挂货运量1164.21万吨,占公路货运量0.67%,同比大幅增长。全省参与甩挂运输的牵引车、挂车数量分别为701辆、947辆,同比增长108%、76%,甩挂比达1:1.35。甩挂站场面积、仓储面积分别达54.8万平方米、30万平方米。甩挂运输车辆全部安装了GPS系统,部分企业应用了作业站场管理信息系统、运输组织与订单管理系统、甩挂运输油耗监测系统,甩挂企业信息化管理水平普遍较高。目前,全省甩挂运输专线53条,企业运营网点达104个,其中省内45个、省外59个,服务范围覆盖东北三省及中、东部主要省区,形成了“两点一线式甩挂”、“定点定班定线式零担甩挂”、“多点循环式甩挂”等多种模式。

 

  下一步将按照辽宁省厅2013年主要工作中对甩挂运输工作的具体要求,继续加大甩挂运输工作的推进力度,以部、省试点项目为抓手,继续扶持一批具备条件、有积极性的传统运输企业向甩挂运输企业转型,在省试点项目库中筛选企业申请部第三批试点项目,并重点给予业务指导。继续研究促进甩挂运输发展的具体政策,完善甩挂运输车辆建档、审验制度。组织企业积极参与辽宁省创建示范物流园区和示范物流企业的工作,争取辽宁省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支持。组织行管及企业赴国内甩挂运输先进省份考察学习,加强和环渤海湾甩挂联盟地区的互动合作,促进企业加强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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