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日前印发《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试行)》,旨在促进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提高油气管网设施利用效率,保障油气安全稳定供应,规范油气管网设施开放相关市场行为,建立公平、公正、有序的市场秩序。
《办法》规定,油气管网设施开放的范围为油气管道干线和支线(含省内承担运输功能的油气管网),以及与管道配套的相关设施;在有剩余能力的情况下,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应向第三方市场主体平等开放管网设施,按签订合同的先后次序向新增用户公平地提供输送、储存、气化、液化和压缩等服务。
《办法》还规定,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及其上、下游用户均应加强应急体系建设,依照各自职责确保油气管网设施安全运行,保障油气可靠供应。当出现油气供应不足时,应采取有效措施优先保障居民、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紧急用户的需求。
国家能源局主要负责油气管网设施开放监管相关制度制定工作、组织指导工作,以及海域油气管网设施开放和油气管网设施跨区域开放监管工作。该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