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务院《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达州市各级运管部门切实履行道路运输管理职责,强化货物运输源头管理。一是建立定点联系制度,督促货源集散地严格依法装载,确保源头不超限、不超载。二是建立完善超限运输抄告受理制度,及时处理各种超限抄告案件。三是将货运车辆或运输企业超限行为记录入企业诚信档案,作为年度质量信誉考核的依据。四是坚持依法、从严处理超限运输。
截至目前,达州市运管处已先后受理浙江省平湖市公路路政管理支队、温州市公路路政管理支队高速公路大队等23起超限运输抄告案件,并及时责成达州市新达洲运输有限公司、通川区畅达运输有限公司、达县强盛物流有限公司等13家货运企业对违法超限的23辆货车经营业主和驾驶员通过停车学习、诫面谈话、书面检讨、经济处罚等方式进行了严肃处理。从2013年以来,全市货运车辆超限运输大幅下降,源头治超成效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