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治理公路超限超载领导小组出台了《加强治超工作的若干措施》(简称《措施》),从保障治超经费、调整超限检测站点布局、严格执法程序、严格源头管理、强化责任追究等方面提出硬性措施,从严治理超限超载车辆。
在保障治超经费方面,《措施》要求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会同河北省财政厅抓紧研究制定治超工作经费保障办法,将治超人员工资和运行经费与治超罚款脱钩,从根本上杜绝趋利执法,规范治超执法行为。
《措施》要求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抓紧研究制定全省普通公路超限检测站布局调整方案,公路超限检测站应优先选择重点货物生产源头、集散地和公路网通行关键节点等咽喉地段布控,优先选择行政区域交界特别是省界进出关口,充分发挥站点的监控作用;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资金投入,争取公路超限检测站早日建成运行,形成完善的路面监控网络,对超限超载车辆实行长期、有效监控检测。
在严格执法程序上,《措施》要求各地严格处罚标准,坚持先卸载后处罚、不卸载不得罚款。《措施》还提出,各级治超执法机构不得擅自出台与国家或省治超政策相悖的土政策,否则将被直接认定为治超工作落后县,在全省范围内通报批评,并落实交通项目限批等惩罚性措施;如拒不改正的,由监察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公安交管部门要依法对违法运输驾驶人进行扣分处罚;交通运输部门要将违法运输车辆纳入黑名单,依法取消其营运资格,并对违法运输企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