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结合省、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要求和部署,杭州市出台《乡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基层乡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
根据《意见》,从2012年至2020年,杭州市将通过三个阶段,分批实施乡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基层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至2020年底,累计完成100个以上乡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任务,实现乡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规范化率达到75%以上的目标。
《意见》要求县级政府切实承担起农村公路工作的主体责任,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乡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具体举措和方案,并按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示范乡镇创建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机构,加大资金投入。要求各级交通公路部门将乡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列入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主要考核内容,并充分发挥交通公路部门自身的专业优势和技术优势,加强对乡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的业务指导,形成共建共创规范化乡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的良好氛围。
据悉,2013年,杭州市明确了余杭百丈镇、富阳高桥镇、桐庐江南镇、淳安文昌镇等10个省级乡镇农村公路管理站规范化建设创建单位,市公路局已根据《意见》要求,指导相关单位积极开展行动,下一步,还将通过组织观摩学习、经验交流,加强现场检查和督促等方式,全力推进此项工作的开展,确保完成年度创建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