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在的位置: 首页 >  物流现代化 >  标准化
规范实施公路工程项目管理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13-07-10 浏览数: 标签: 规范,实施

  项目管理的目的是通过对公路工程项目施工活动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计划、组织、控制和协调,使公路工程项目在约定的时间和批准的预算内,按照要求的质量,实现最终的建筑产品。公路工程项目在进行投标时,已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了初步的施工组织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但是中标后,还应按现场施工的具体条件和合同中的工期及其他要求,编制出在工程实施中执行的详细施工进度计划。计划的内容,应包括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施工方法等,并且,在规范实施公路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需要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

 

  实施项目法人责任制

 

  项目法人是指依法组建、享有公路项目建设管理权利,承担相应义务和责任的法人,可独立享有批准的公路建设项目管理权利,对建设项目质量、投资和工期负责。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应按照基建程序,履行以下职责:筹措建设资金;编制项目实施计划和年度计划;依法选择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向交通主管部门办理开工报告;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进行监督管理,审查施工组织设计、重要施工工艺和标准试验、工程分包等事项,保证工程处于受控状态;接受交通主管部门和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按时报送项目建设的相关信息、资料;执行国家档案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建设项目的所有档案;及时组织交工验收,做好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

 

  组织项目后评价,提出项目后评价报告;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做好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实施进度、质量和成本控制

 

  实行进度控制的目的,是要按照承包合同规定的进度和时间要求,完成工程建设的任务。在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工作中,进度控制的内容和职责应该包括以下几个部分:制定进度计划,施工项目实施阶段的进度控制“标准”,即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进度计划表示在施工项目中,各个单位、工种在施工中的衔接与配合,安排劳动力和各种施工物资材料的供应时间,确保各分部、分项工程按计划的要求进行。进度计划的检查,主要是通过把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进行比较,从中找出项目实际执行情况与进度计划的偏差,以便及时进行修正和调整。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的建筑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的总体水平不断加强。在公路工程领域,大家已经充分认识到,工程质量的好坏,不仅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还直接影响到工程项目的投资和工程施工成本的高低,最终直接影响到社会经济的发展。

 

  目前,质量的重要性,已经在公路工程建设领域达成了广泛的共识。在工程项目的建设中,工程施工涉及面非常广,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诸如设计、材料、机械、地形、地质、水文、气象、施工工艺、操作方法、技术措施、管理制度等,都直接影响着工程项目的质量。因此要做到质量第一,切实搞好质量的管理和控制,就要充分了解质量管理的内涵和质量管理体系中的每一个步骤。根据人、机、料、法、环五大要素的管理理论和对工程施工全过程进行一般性的分析,明确项目质量控制的内容。

 

  施工成本是施工企业为完成施工项目的工程任务所耗费的各项生产费用的总和。在整个施工过程中,为了做好成本的控制,应该对每一道工序和每一项经济活动进行严格的成本核算,确保一切开支都控制在计划成本内,并尽可能地降低成本和消耗。

 

  规范招标投标制度

 

  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廉洁准入制。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廉政准入制度,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审计、纪检监察、检察机关等有关单位组成廉政工作业绩评价体系,对有关施工、监理、设计单位的廉政建设进行调查评定,主要考察有无贪污、行贿、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等,建立廉政档案,并与其他业绩和资质评定挂钩,供公路工程建设单位在招标时参考。

 

  完善投标权益救济机制,建议在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成立专门受理招投标纠纷的投诉机构,健全和完善投标人权益救济制度,疏通行政和司法保障渠道,及时查处和纠正投标人中标却得不到工程承包权等严重侵害投标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从机制和制度上保证招投标工作公平、公正。

 

  规范公路工程监理制度

 

  推行公路工程监理制度十多年来,公路工程监理已经逐步形成了一整套法律法规体系,使监理工作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监理的范围不断扩大,成效卓著。由公路工程施工阶段监理逐渐向投资决策阶段、工程实施准备阶段、工程实施阶段、工程竣工投产阶段、工程运营阶段和工程项目后评价等建设全过程监理发展。

 

  加强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从全方位、全过程监理的要求来看,从业人员的素质还不能与我国公路工程监理的需求相适应,迫切需要加以提高。另一方面,工程建设领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层出不穷,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也不断更新,都要求公路工程监理从业人员与时俱进,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这样才能为建设单位提供优质服务。

 

  规范公路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在公路建设市场上,业主大多采用某种标准合同文本,与承包商“洽商”后,在对标准文本进行一定修改的基础上签订承包合同。公路建设市场上现行的标准文本多采用《公路工程国内招投标范本》,是一种格式合同。这种合同条款本应公正合理,但因近几年公路建设市场竞争异常激烈,往往一个工程项目有几十家施工单位竞争,有些公路工程建设单位在设计合同条款时,更多地考虑自身利益,有意无意地免除自己的责任,加重承包商的责任,限制承包商的权利。在“僧多粥少”的情况下,承包商根本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不得不委屈地接受业主预定的条款,放弃自己的正当权利。

 

  因此,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亟待提高。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不但涉及土木工程技术知识,而且还与法学、经济学和管理科学等专业学科相关。合同管理工作是对这些知识的有机结合和综合运用。目前公路工程项目中,合同管理人员多是土木工程技术出身,从业时间较短,缺乏必要的法学、经济学等相关知识,不能得心应手地开展工作,综合素质亟待提高。

 

  监理职责同样有待加强。根据《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办法》的规定,施工监理是指监理公司受业主委托或指定,对施工合同的工程、质量、工期及其造价进行全面的监督和管理的组织和个人。

 

  监理的地位是中立的,在合同管理中,既依据合同对工程施行全面监督控制,又要协调业主与承包商的合同关系,督促双方全面地履行合同,公正地解决合同纠纷,对合同双方都应具有同等的约束力。然而目前除合资工程外,多数工程项目的监理职责范围相对较小,仅仅是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只能对承包商实施约束,而对业主则无能为力。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因监理无适当自主权,往往是监理的合理建议不能被承包商接受,使合同不能更好地履行,严重挫伤了监理的积极性,削弱了监理的监管能力,进而影响到合同的严肃性。另一方面,目前对监理人员的约束力不够,对监理人员的违规处罚太轻。

 

  监管约束机制有待健全。我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工程管理体系。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在工程实施中,合同管理实施的阻力依然较大,主要表现为对业主、监理的监管力度不够,忽视了由业主、监理的违规行为造成的负面影响,对业主、监理的违规行为处罚太轻,不能有效地消除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事实不平等。公路工程项目在招投标工作中,仍存在公开而不公正,行政干预、地方保护主义、中介非法活动、同体监理和弄虚作假等问题,给公路建设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健全监督约束机制显然是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必须深入研究的课题。

分享到:
上一篇:中铁五局一公司万宜高速公路A5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下一篇:深圳清平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公布

市州分站

网站链接

版权所有:四川省人民政府口岸与物流办公室 技术支持: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网站维护:四川省物流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4008033669 网站留言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40236 蜀ICP备12000086号-1 www.scswl.cn
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
单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