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在的位置: 首页 >  物流现代化 >  标准化
《唐山市邮政条例》将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
来源:河北省邮政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6-04-22 浏览数: 标签: 邮政条例 唐山邮政

  近日,唐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唐山市邮政条例》将于2016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条例》共六章40条,内容涵盖邮政普遍服务、快递服务、市场监管、法律责任等,对监控设备、收寄药品、露天分拣、智能快件箱推广、快递服务车辆标识和通行等问题做出了具体规定,是全省各设区市制定出台的第一个地方性邮政条例,对全市邮政业的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为新时期邮政业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唐山市邮政管理局表示,将以《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加大宣贯力度,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大力推进依法治邮进程,不断提高邮政快递企业学法、懂法和守法意识,为保障行业健康快速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分享到:
上一篇:2016年4月起京津冀将统一机动车"国Ⅴ"标准 下一篇:规范快递业发展透视:谁来保护快递小哥

市州分站

网站链接

版权所有:四川省人民政府口岸与物流办公室 技术支持: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网站维护:四川省物流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4008033669 网站留言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40236 蜀ICP备12000086号-1 www.scswl.cn
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
单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