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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汛期通航加强管理
来源:中国交通报 发布时间:2012-07-24 浏览数: 标签: 长江,通航,管理

7月22日,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和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办公室联合印发紧急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部门切实加强汛期长江通航管理工作。

通知要求,有关地方政府、长江航务管理局和长江海事局要及时按规定采取禁航、限航、减载等措施,切实劝阻防洪能力弱的船舶尤其是中小型船舶在汛期洪水期间航行;长江海事局要督促船舶选择安全地点规范系泊,做好滞留船主、船员和乘客的解释沟通工作;有关航运企业要督促锚泊船舶留足人员加强值班,特别是“四客一危”船舶要加强巡查,防止发生走锚等安全事故。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及时了解雨情、水情和三峡水库防洪调度运用情况,合理安排船舶航行计划,及时向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通报航运管理安排及管控措施;实行联动机制,控制上下游船舶发航,避免大量船舶驶往三峡坝区造成积压滞留。

长江航务管理局要组织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等长航系统各单位,优化三峡坝区船舶过闸调度,提高过闸效率。一旦三峡水库泄量减小,要尽快疏散积压滞留船舶,及时启动长江全线应急联动机制。沿江各级海事机构要认真落实沿途分段签证、暂缓签证等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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