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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建国家物流中心 “汉九条”引物流龙头落户
来源:中国水运报 发布时间:2013-08-18 浏览数: 标签: 武汉 物流中心 落户

  凡物流龙头企业总部在汉落户,可享一次性开办补助500万元,新购、自建自用办公用房,最高补贴500万元,项目贴息和补助最高达500万元,并在土地供应、税收奖励等方面给予优待。近日,武汉市政府出台九大政策,吸引物流龙头企业总部在汉落户。

 

  据武汉市物流局介绍,此前,他们专门邀请了起草物流“国九条”的有关专家参与制定扶持政策,详细比对十个同类城市后,出台了“汉九条”。“汉九条”提出,将重点引进世界物流企业100强、国内物流企业50强,以及在行业中具有控制力的骨干物流企业,在汉设立总部、地区总部。

 

  同时,物流企业高管人员纳入武汉市“黄鹤英才计划”、“3551人才计划”,享受人才落户、子女入学、税收奖励等相关扶持政策。武汉本土的物流企业也将获得扶持。武汉将重点扶持三类本土的“种子选手”,分别是较大经营规模的大型物流企业;主营业务突出、潜力较大的成长型企业;以及从事供应链管理、航空物流、港口航运衍生服务等高端业态的创新型物流企业。

 

  据了解,九州通集团、武汉商贸控股、武汉良中行公司将获得武汉市政府为其“量身定做”的扶持政策。到2016年,武汉将重点扶持20家本土物流企业做大做强。

 

  武汉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原则通过了《建设国家物流中心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16年末,武汉社会物流总额达3.2万亿元,物流业增加值达1500亿元,基本建成服务中部、辐射全国、影响世界的国家物流中心。“汉九条”的出台将有助于这一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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