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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交通运输委四项措施促进内河水运业发展
来源: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时间:2014-01-07 浏览数:

  由于内河航道设施的萎缩、杭甬运河此前未全线通航等原因,宁波市内河水运业发展长期缓慢停滞。全市内河水运企业仅有5家,内河船舶20艘、0.76万载重吨,相比浙江省省内内河发达的杭嘉湖地区,内河水运相对落后。

 

  随着2013年12月底杭甬运河实现试通航、内河基础设施的不断改善,内河水运的发展潜力和优势将逐步显现。为更好地促进内河水运业发展,市交通运输委将采取四项措施。

 

  一是规范内河水运市场准入条件和审批程序,清理不合理准入门槛,对不同类型资本投资水运业一视同仁,引导内河水运实施企业化、规模化经营,提高内河水运管理水平。

 

  二是引导内河船型标准化发展,根据上级政策推进内河老旧船舶淘汰和标准化船型推广工作。

 

  三是在内河水运收费方面,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杭甬运河航道收费方案的复函,对试运行期间船舶过闸费减半征收。

 

  四是加快推进全市内河港口总体规划,目前已完成规划送审稿,对符合岸线资源合理利用原则的现有项目,将予以支持,推进内河岸线的保护和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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