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江海事局加强了对装运一类危险货物非双底双壳船舶的安全监管,并重点确定了“赣宏顺化68”等17艘船舶作为重点,通过强化其船舶、船员、船公司的检查、管理等措施,确保辖区危险品运输安全。
据长江海事局局长王茹军介绍,此次公布的17艘船舶是近两年在该局辖区内航行,且装运一类危险货物的非双底双壳的船舶。一方面,此类船舶为非双底双壳,较国家主推的双底双壳危险品运输船舶安全性差,一旦发生碰撞或搁浅,极易发生泄漏;另一方面,此类船舶装运的货物为一类危险品,毒性大,一旦泄露将产生严重生态灾难,并直接威胁到沿江群众的生产、生活饮水等。
为保障长江水上危险品运输的安全,长江海事部门重点对此类船舶进行监管:一是在其提交载运一类危险货物进出港申报时,实行严格的审批前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缺陷,严重的予以滞留;二是实施严格的船员履职能力检查,对此类船舶持证船员履职能力检查数不低于船员人数的四分之一;三是实施严格的申报审批程序,认真核查船舶适装证书、安全运输条件以及拟装卸码头的相关资质、防污染备案等情况,确保船舶适航适装、码头适靠;四是强化危险品船公司管理,每季度对此类船舶的安全检查、船员履职能力检查、行政处罚、事故险情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通报相关管理部门、船公司,同时鼓励危险品运输公司更新改造或淘汰单壳液货船舶。
据统计,近年来随着沿江石油、化工行业的迅猛发展,长江海事局辖区危险品运输量迅速增加,辖区分布了各类危险品码头400余座(含水上加油站),常年进出港危险品达3000余万吨,危险货物集装箱36000TEU,主要运输危险品近80种。然而,长江沿线城市取水口较多,水质安全直接关系到沿江群众的生产和生活,危险品运输安全监管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