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东省交通厅获悉,日前交通运输部印发《渤海湾水路运输旅客实名制试点方案》,决定在渤海湾地区开展水路客运实名制试点工作。利用两年时间,在包括山东在内的渤海湾省际水路旅客运输航线上全面实行实名制售票和验票登船。
据了解,此项政策即旅客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船手续,并实现个人信息与客票信息的同时扫描、存储。在2016年6月底前,在实名制验票登船的基础上,实现实名制售票,即旅客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购票,并在客票上记录旅客个人信息。
据悉,各客运码头将在2015年6月底前配备船票、身份证扫描设备和信息存储设备等设施,为实名制验票提供支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港航管理部门将加强对旅客实名制工作的督查,推进企业的旅客实名制有关信息系统与水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联网,实现动态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