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近日,浙江燃料乙醇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木薯燃料乙醇项目(一期工程)获得国家发改委核准,并明确该项目享受非粮燃料乙醇财税扶持政策。
该项目(一期工程)位于六横岛西北部的棕榈湾村,占地面积1078亩,总投资23.19亿元,由浙江燃料乙醇有限公司出资建设。项目将主要建设海外木薯原料基地、燃料乙醇生产装置及相应配套工程,包括2万吨级液体化工泊位和2万吨级干散货泊位各1个,设计年通过能力为液体化工品78万吨、干散货195万吨。届时,可年产变性燃料乙醇30万吨、食品级二氧化碳副产品10万吨。“力争年内完成投资12亿元,确保2015年初试车投产。”浙江燃料乙醇有限公司总经理徐金良说,今年5月项目正式启动,标志着这项总投资40亿元、年产50万吨燃料乙醇的项目已进入工程建设阶段。“项目一期投产后,将实现年销售收入21亿元、利税4亿元。”
据介绍,该项目的实施,不仅能有效带动海运、汽运物流等相关产业,产生的副产品还可为地方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发展服务。另一方面,项目建设和发展过程中,10万吨/年的二氧化碳可满足当地食品饮料企业及工业气体所需,将直接提供1000多个就业岗位,有效拉动地方服务业和相关产业发展。
国家发改委在批复中明确,该项目享受非粮燃料乙醇财税扶持政策。要求项目建设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和先进技术设备,立足自主创新,按照循环经济理念,通过“吃干榨尽”综合利用,减少污染物排放,降低能耗、物耗,努力提高产业经济性和竞争力。同时,加大乙醇副产品二氧化碳的回收利用,提高产品附加值和综合效益水平。
市发改委能源处表示,该项目的建设,对有效推动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改善汽车尾气排放和大气环境质量、促进我国生物燃料产业多元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