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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口岸与物流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6年省物流专家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省政府口岸与物流办 发布时间:2016-04-21 浏览数: 标签: 四川物流 省物流专家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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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现代物流业发展工作推进小组成员单位,各市(州)物流主管部门,有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的咨询机制、辅助决策机制,根据《四川省物流专家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2016年四川省物流专家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6年4月20日至5月20日。

 

  二、申报对象

 

  各级政府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长期从事物流研究、教育培训、技术研发和物流管理并符合《办法》规定的专业人才均可自愿申请。

 

  三、申报程序

 

  (一)申请人需填写《四川省物流专家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报送各市(州)物流主管部门。

 

  (二)市(州)物流主管部门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后向省政府口岸物流办推荐。

 

  (三)省政府口岸物流办组织认定。

 

  (四)省政府口岸物流办向社会公布。

 

  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省级以上单位、省外申请人直接向省政府口岸物流办申请。

 

  四、申报方式

 

  采取纸质和电子申报两种方式,电子申报需登录(http://www.scswl.cn/),进入四川省物流专家申报系统进行申报,由市(州)物流主管部门为申请人分配账号及密码;属直接申请范围的申请人向省政府口岸物流办索要账号和密码。

 

  五、相关事项

 

  (一) 省现代物流业发展工作推进小组成员单位、各市(州)物流主管部门要加大对物流专家申报工作的宣传力度并按照《办法》组织做好申报工作。

 

  (二)相关单位要利用学术交流、产学研合作、友好往来等多方式、多渠道宣传《办法》和申报工作,推荐更多物流专门人才充实四川省物流专家库。

 

  (三)申请人严格按照《办法》填报《四川省物流专家申报书》及相关材料,各市(州)物流主管部门负责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

 

  (四)省政府口岸物流办申报工作联系人:幸福;电话:(028)86605649,13990055966;传真:(028) 86606862;邮箱:499204687@qq.com;地址:成都市督院街70号305室(邮政编码:610016)。

 

  (五)电子申报过程中涉及申报系统账号密码及系统使用等方面的问题请咨询四川省物流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马娟 ;电话: (028)83355532 , 13540715944)。

 

  附件:《四川省物流专家申请书》

 

  四川省人民政府口岸与物流办公室

 

  201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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