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口岸与物流办公室 关于转发《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报送拟向社会推介的服务业重点领域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口岸与物流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3-13 浏览量:0 标签:四川物流,四川省人民政府口岸与物流办公室,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各市(州)口岸物流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报送拟向社会推介的服务业重点领域项目的通知》(川发改产业〔2020〕123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介项目相关工作。


  (一)市(州)推介项目。


  请当地口岸物流主管部门主动对接并配合当地发展改革委,本着企业自愿的原则,按通知要求推介出当地现代物流领域有需求的项目,经由发改渠道向上报送。同时另请当地口岸物流主管部门将最终推介的项目报送至我办备查。


  (二)省级推介项目。


  中央在川单位、省属企业等单位有需要推介的项目,请按通知要求准备好推介项目资料直接报送至我办,由我办汇总整理后向省发展改革委推介报送。


  二、报送要求。


  各单位请以正式文件形式(一份)向我办报送,附上《拟向社会资本推介的服务业重点领域项目表》,同步将项目表(Excel电子文档)发送到指定邮箱。


  三、报送时间。


  文件资料报送时间截止到2020年3月18日18时。


  省政府口岸物流办联系人:刘平,电话:(028)86605812;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督院街70号省政府中合楼303室;邮编:610016;电子邮箱:353516332@qq.com。


附件:

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报送拟向社会推介的服务业重点领域项目的通知(川发改产业〔2020〕123号)

相关附件:拟向社会推介重点领域项目表.xls

  四川省人民政府口岸与物流办公室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