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水运工程标准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交通运输部 发布时间:2015-04-08 浏览量:0 标签:水运工程标准项目申报

各有关单位:

  由于《水运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表》及项目库正在修订中,为指导2016年度水运工程标准项目立项的申报工作,根据我部关于标准化工作的总体部署和《水运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表》(2007版)建设完成情况,按照《水运工程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2016年度水运工程标准项目申报阶段工作,提出以下参考意见:

 

  一、2016年重点立项领域和部分参考项目名称

 

  (一)重点立项领域

 

  1. 水运工程建设重要、重大技术;

 

  2. 《航道法》贯彻实施及枢纽通航调度运行相关配套标准;

 

  3. 绿色港口建设、水运行业应用LNG相关标准;

 

  4. 水运工程应用BIM技术;

 

  5. 远海工程建设技术;

 

  6. 水运标准的对外翻译(英文、法文等);

 

  7. 发布实施超过5年且有需求进行修订的现行标准项目。

 

  (二)部分参考项目名称

 

  今年2月我局曾发函向行业相关单位征集项目名称,经对各单位建议的项目进行筛选,认为具有立项需求的项目共13项(见附件1),各单位可对照提出立项申请(项目建议单位优先,其中我局提出的项目行业各单位具有相同申报资格)。

 

  (三)附件1所列的13个参考项目之外,申报单位认为确有必要的,也可申报。

 

  二、工作要求

 

  (一)2016年度水运工程标准项目立项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30日。

 

  (二)实施网上项目申报,请各申报单位登录水运工程标准管理系统(试运行)进行申报。

 

  (三)申请作为水运工程标准项目主编、参编单位和编写组组长、成员的单位和个人,其资格条件应满足《水运工程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

 

  (四)根据部财务管理部门的规定,水运工程标准项目经费预算按新表格填报,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