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口岸与物流办公室 关于开展四川省2017年重点物流项目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来源:省政府口岸与物流办 发布时间:2017-07-07 浏览量:0 标签:四川物流,2017年重点物流项目,中期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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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德阳市、泸州市、宜宾市、阿坝州、巴中市物流主管部门,省级项目单位:

 

  按照《四川省2017年重点物流项目推进方案》的要求,我办定于2017年7月10日至7月31日组织开展2017年四川省重点物流项目(含航空类)中期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对2017年四川省重点物流项目进行中期评估,省政府口岸物流办对中期评估进行抽查,抽查率60%以上。

 

  二、工作方式

 

  实地查看项目建设进度,查阅有关资料,了解要素保障落实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市(州)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配合做好项目中期评估工作,确定1名专人作为工作联系人并于7月11日16:00前报我办。

 

  (二)请各市(州)物流主管部门负责通知所属企业,配合做好抽查评估的工作。中央驻川企业、省属企业请按通知要求做好评估抽查工作。

 

  联系人:田诚,联系电话:(028)86605654、86606862

 

  附件:1.工作组分组分工情况

 

        2.2017年重点物流项目中期评估工作记录表

 

  四川省人民政府口岸与物流办公室

 

  2017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