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口岸与物流办公室 关于开展《四川省现代物流业规划建设项目(2020-2022年)》财政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口岸物流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科研院所、院校:
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口岸与物流办公室关于征集<四川省现代物流业规划建设项目(2020-2022年)>的通知》(川口物办函〔2019〕16号)要求,相关工作正有序推进。按照现行财政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现就征集项目开展财政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财政评审工作。
(一)市(州)项目。
已完成项目申报工作的市(州),请当地口岸物流主管部门会同当地财政部门组织开展对已推荐申报项目的财政评审工作,并将财政评审完成情况以正式文件方式(含附件1:《四川省现代物流业规划建设项目(2020-2022年)》财政评审汇总表及Excel电子表)报送至我办,一式两份。
属五大经济区重点任务建设内容的项目(见附件2:五大经济区重点任务清单),请市(州)在财政评审汇总表备注栏中标注上“五区协同重点任务”。
(二)省级项目。
已完成项目申报的中央在川单位、省属企业和省级单位(含科研院所、院校、商协会)等,请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参照财政评审标准及相关要求,对所申报的项目进行财政评审,并将财政评审完成情况以正式文件方式(含附件1:《四川省现代物流业规划建设项目(2020-2022年)》财政评审汇总表及Excel电子表)报送至我办,一式两份。随报财政评审报告一份。(物流公共类项目、特殊事项类项目等除外)
(三)财政评审范围。此次财政评审范围为申报项目2020年度规划建设内容,经财政评审后,明确申报项目2020年计划投资财评认定金额(万元)(总数),填表报出。
二、项目财政评审资料报送时间。
由于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影响,项目财政评审完成情况资料报送截止时间暂定为2020年3月13日,时间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省政府口岸物流办联系人:刘平,电话:(028)86605812;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督院街70号省政府中合楼303室;邮编:610016;电子邮箱:353516332@qq.com。
附件:1.《四川省现代物流业规划建设项目(2020-2022年)》财政评审汇总表
2.五大经济区重点任务清单
四川省人民政府口岸与物流办公室
2020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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