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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口岸与物流办公室 四川省财政厅 关于开展2017年物流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来源:省政府口岸与物流办 发布时间:2016-12-30 浏览数: 标签: 物流信息 物流项目 四川物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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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按照《四川省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5-2020年)》和《四川省2017年重点物流项目推进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发展思路、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现就做好2017年物流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17年全省重点物流项目推进工作以“五大发展理念”和深入实施“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西部大开发以及我省“三大发展战略”为指导思想。突出“基础性、公共性、公益性、示范性”原则,由申报主体自愿、逐级、据实进行申报。

 

  二、项目类别

 

  (一)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对各市根据《方案》确定的支持原则和支持方向,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编制的本市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建设方案,内容包括:当地政府关于物流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现代物流服务体系的发展目标及主要任务、分年度推进方案及建设内容、本地政府拟投入额度、相关配套保障政策措施等,通过项目竞争立项方式给予支持。

 

  (二)省级重点物流项目。对符合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和《方案》支持方向的重点物流项目,具体包括:航空、“蓉欧+”战略、铁路货运、多式联运、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所在地重大项目、海关特殊监管区建设、全省物流大数据中心建设、四川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新装备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物流标准建设、全省冷链物流公共服务平台、无车承运人、物流领域重大课题研究等,通过项目直接补助方式给予支持。

 

  (三)民族地区。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民族地区发展的相关决策部署,对阿坝、甘孜、凉山等三州地区通过因素测算给予支持。获得支持的地区将当地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推进方案报省政府口岸物流办、财政厅备案。

 

  三、申报要求及方式

 

  (一)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

 

  1.申报要求。申报市必须已正式出台本市的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否则不予申报),按照《××市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资料清单》(附件1)准备相关材料,并出具正式申报文件(附件2);根据本地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建设方案开展年度建设任务,确保拟开建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充分且进展良好。具体建设内容不得包括历年已获得中央、省级各类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

 

  2.申报方式。由市级人民政府作为申报主体,向省口岸物流办、财政厅申报。

 

  (二)省级重点物流项目申报。

 

  1.申报要求。项目单位须按照《四川省2017年省级重点物流项目申报资料清单》(附件3)准备相关材料,并出具正式申报文件(附件4)。已申报省级重点物流项目的,不再纳入当地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建设内容。

 

  2.申报方式。由符合省级重点物流项目要求的项目单位作为申报主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申报。各地项目经属地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由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联合向省口岸物流办、财政厅申报;中央驻川企业(承办四川境内项目的)、省属企业(在省工商局注册的企业)直接向省口岸物流办、财政厅申报。

 

  四、申报材料报送

 

  所有项目申报包括纸质申报和电子申报两个部分,纸质申报材料与电子申报材料内容必须保持一致。

 

  (一)纸质申报。

 

  1.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建设方案申报文件,由各地按照申报要求以市政府正式文件形式1式10份向省政府口岸物流办、财政厅申报。对纳入体系建设的项目,项目资料参照《四川省2017年省级重点物流项目申报表》要求1式2份由各地保存。

 

  2.省级重点物流项目由项目单位自愿申报,按照申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1式10份,逐级进行申报。

 

  (二)电子申报。

 

  省政府口岸物流办统一分配申报账号及密码,由申报主体登录四川省公共物流信息平台(www.scswl.cn),在“四川省物流备选项目申报系统”中按《四川省2017年物流项目电子申报资料上传清单》(附件5)要求填报项目资料并确认提交(申报系统使用手册后期发布)。省政府口岸物流办牵头组织对电子申报材料进行复核。

 

  五、审核及评审

 

  (一)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建设。各市人民政府负责按照《方案》要求,牵头对纳入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建设方案的项目真实性、方向符合性进行初审,省政府口岸物流办组织对提交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建设方案进行复核,经复核同意后,由市政府派员参加现场答辩。

 

  (二)省级重点物流项目。历年已获得中央、省级各类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相关建设内容不得重复申报。省政府口岸物流办负责对省级重点物流项目的逐一复核,经复核通过的项目统一参加专家评审,并参考评审结果择优确定获得支持的重点物流项目。如发现存在重复申报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评选资格。

 

  六、征集时间

 

  项目征集入库从文件下发之日开始,2017年1月7日截止(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17年1月3日-2017年1月7日)。所有项目纸质材料须在9号中午12点前报送至省政府口岸与物流办,逾期进行申报的,一律不予受理。中央驻川企业、省属企业申报帐号开通联系电话:028-86605654,13540715944。

 

  附件:   1.××市2017年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资料清单

          2.申报文件

        3.四川省2017年省级重点物流项目申报资料清单

        4.申报文件

        5.四川省2017年物流项目电子申报资料上传清单

        6.四川省物流备选项目申报系统使用手册(2017项目申报)

        7.四川省物流备选项目申报系统使用手册(2017项目审核)

          

  四川省人民政府口岸与物流办公室 四川省财政厅

 

  2016年12月30日

  省政府口岸物流办

  联系电话:028-86605654 028-86606862(传真)

  联系地址:成都市督院街70号305室

  邮政编码:610016

 

  财政厅

  联系电话:028-86725575 028-86725527(传真)

  联系地址:成都市南新街37号702室

  邮政编码:610016)

 

  抄送:四川省现代物流业推进小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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